澧县“燃气下乡”管道燃气建设项目引进社会资本投资人比选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4-20
- 来源: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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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澧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与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定了澧县“燃气下乡”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协议。现招募社会投资人共同经营澧县“燃气下乡”管道燃气建设项目。澧县澧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根据需要,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与比选活动,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澧县“燃气下乡”管道燃气建设项目
1.2项目基本概况:本管道燃气建设项目计划分为三期实施(2023年-2027年)。分别为2023年度小渡口、梦溪片区(一期)、2024-2025年度大堰垱片区(二期)、2026-2027年度甘溪滩片区(三期);投资估算分别为:一期7000万元、二期9000万元、三期9000万元。
1.3项目期限:工程建设期5年,运营期为25年,共30年。
1.4项目运作模式:由中选人全额投资、主导经营,比选人对财务进行监督。
1.4.1有意向的比选申请人应在报名时缴纳2500万元现金保证金。未选上的比选申请人缴纳的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免息退回。中选人缴纳的保证金在项目公司成立后7个工作日转入项目公司作为认缴资本。
保证金缴款账户:
账户名称:澧县澧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澧县支行
账号:43001570068052507647
1.4.2公示期满后,中选人及比选人应于30个工作日内在澧县
成立乡镇燃气合资股份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中选人占股70%,澧县澧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占股30%。
1.4.3比选人应在合资股份公司成立后7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2500万元转入合资公司。中选人须确保在两年内合资公司认缴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否则合作协议自动终止。
1.4.4合资公司成立后,所有相关项目建设及投资程序必须参照国家相关行业管理办法执行。
1.4.5在合作期间,中选人不能利用合资公司以项目名义对外进行任何的融资、贷款,所有建设资金均由中选人负责筹集。
1.4.6投资人在中选后成立合资公司之前提出终止合同或非投标原因未成立合资公司的,比选人将扣除中选人200万元比选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投资人在成立合资公司后,在办理开工前的有关项目立项、规划、环评、安评、设计等手续,符合开工条件未开工的,比选人有权要求中选人支付500万元违约金;项目开工后因中选人原因终止合作的,中选人前期投入的资产不予退还。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比选申请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须与项目相匹配,并拥有类似成功案例。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2020-2022年度)财务报表、澧县乡镇燃气建设投资方案、澧县乡镇燃气经营方案、燃气相关成功经验的业绩资料。
2.3五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3.1报名时间为15个日历日,即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
05月08日17时30分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3.2报名地点:澧县翊武路1318号(澧县艳电管理宿舍1区老干中心二楼)。
3.3根据实地考察情况确定公开比选时间。
四、比选办法
4.1比选实行打分制,按照报名企业的企业实力、投资方案、经营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详见比选文件。
4.2若报名的比选申请人只有1名,该报名者如符合相应条件,可直接进入谈判环节,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是否成为中选人;若报名的比选申请人数量在2名及以上,则采取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综合比选后选前3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取消入围资格。公示期满后,综合比选得分最高的公司确定为本项目中选人。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澧县人民政府网》、《澧县澧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六、监督部门
本次比选的监督机构为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736-3148119)、澧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监督电话:0736-3230822)。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澧县澧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澧县澧阳街道办事处群玉居委会中原路41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173647729
联络部门:澧县招商促进事务中心
地址:湖南省澧县古城路118号(澧县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13907366060
比选代理机构:湖南鹏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澧县艳洲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局1楼1007室
联系人:彭先生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澧县“燃气下乡”管道燃气建设项目
1.2项目基本概况:本管道燃气建设项目计划分为三期实施(2023年-2027年)。分别为2023年度小渡口、梦溪片区(一期)、2024-2025年度大堰垱片区(二期)、2026-2027年度甘溪滩片区(三期);投资估算分别为:一期7000万元、二期9000万元、三期9000万元。
1.3项目期限:工程建设期5年,运营期为25年,共30年。
1.4项目运作模式:由中选人全额投资、主导经营,比选人对财务进行监督。
1.4.1有意向的比选申请人应在报名时缴纳2500万元现金保证金。未选上的比选申请人缴纳的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免息退回。中选人缴纳的保证金在项目公司成立后7个工作日转入项目公司作为认缴资本。
保证金缴款账户:
账户名称:澧县澧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澧县支行
账号:43001570068052507647
1.4.2公示期满后,中选人及比选人应于30个工作日内在澧县
成立乡镇燃气合资股份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中选人占股70%,澧县澧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占股30%。
1.4.3比选人应在合资股份公司成立后7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2500万元转入合资公司。中选人须确保在两年内合资公司认缴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否则合作协议自动终止。
1.4.4合资公司成立后,所有相关项目建设及投资程序必须参照国家相关行业管理办法执行。
1.4.5在合作期间,中选人不能利用合资公司以项目名义对外进行任何的融资、贷款,所有建设资金均由中选人负责筹集。
1.4.6投资人在中选后成立合资公司之前提出终止合同或非投标原因未成立合资公司的,比选人将扣除中选人200万元比选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投资人在成立合资公司后,在办理开工前的有关项目立项、规划、环评、安评、设计等手续,符合开工条件未开工的,比选人有权要求中选人支付500万元违约金;项目开工后因中选人原因终止合作的,中选人前期投入的资产不予退还。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比选申请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须与项目相匹配,并拥有类似成功案例。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2020-2022年度)财务报表、澧县乡镇燃气建设投资方案、澧县乡镇燃气经营方案、燃气相关成功经验的业绩资料。
2.3五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3.1报名时间为15个日历日,即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
05月08日17时30分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3.2报名地点:澧县翊武路1318号(澧县艳电管理宿舍1区老干中心二楼)。
3.3根据实地考察情况确定公开比选时间。
四、比选办法
4.1比选实行打分制,按照报名企业的企业实力、投资方案、经营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详见比选文件。
4.2若报名的比选申请人只有1名,该报名者如符合相应条件,可直接进入谈判环节,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是否成为中选人;若报名的比选申请人数量在2名及以上,则采取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综合比选后选前3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取消入围资格。公示期满后,综合比选得分最高的公司确定为本项目中选人。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澧县人民政府网》、《澧县澧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六、监督部门
本次比选的监督机构为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736-3148119)、澧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监督电话:0736-3230822)。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澧县澧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澧县澧阳街道办事处群玉居委会中原路41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173647729
联络部门:澧县招商促进事务中心
地址:湖南省澧县古城路118号(澧县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13907366060
比选代理机构:湖南鹏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澧县艳洲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局1楼1007室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736-3221688
澧县招商促进事务中心 澧县澧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
拟稿:李文成 初审:傅永明 审核:胡贵 审批:张可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