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兰江水利制品公司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招标编号:HNPL2022-CG-0015)
- 发布时间:2022-04-21
- 来源: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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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常德市,澧县
一、招标条件
本澧县兰江水利制品公司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6.1952万元,招标人为澧县兰江水利制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工程为宿舍楼改造工程、食堂改造工程、生产车间改造工程、安装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铲除油漆面、防水层拆除、彩钢瓦屋面拆除、建筑垃圾外运、内墙及天棚涂料、屋面卷材防水、铝合金推拉窗、不锈钢防盗窗、单层彩钢墙面、单层彩钢屋面棚、外墙真石漆、下水道清淤及配线管网与给排水管安装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澧县兰江水利制品公司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澧县兰江水利制品公司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企业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一)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全权代表若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全权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据财政部文件“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 号)有关精神,供应商既可提供缴纳证明也可用承诺书替代;
(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个月的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属于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或免税申报、零申报情形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据财政部文件“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 号)有关精神,供应商既可提供缴纳证明也可用承诺书替代);
(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清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有效期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清单(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页面下附件。
其它说明: 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4月22日08时00分到 2022 年04月2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澧县澧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获取公告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04月28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澧县艳洲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局一楼 1007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2 年04月28日10时00分
资格预审地点:澧县艳洲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局一楼 1007 室
评审办法:竞争性谈判(最低评标价法 )
七、其他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及
《竞争性谈判(询价、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 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澧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监督电话:0736-3230822。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澧县兰江水利制品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澧县
联 系 人:傅先生
电 话:0736-3658587
电子邮件:151457795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鹏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澧县澧南镇乔家河居委会艳电路 1 号
联 系 人: 彭先生
电 话: 0736-3221688
电子邮件: 76387287@qq.com
拟稿:傅永明 初审:张业智 审核:张可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