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南镇砂砾堆场码头工程水泥采购 挂网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8-27
- 来源: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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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澧县五水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人名称)的 澧南镇砂砾堆场码头工程水泥采购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澧南镇砂砾堆场码头工程水泥采购
2、采购代理编号: TJZB-2020-062
3、供应商来源:网上公开征集
4、是否允许联合体:第1包:否
采购项目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分包号 |
包名称 |
预算(元) |
1 |
澧南镇砂砾堆场码头工程水泥采购 |
1450000.00元 |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澧南镇砂砾堆场码头工程水泥采购 |
详见谈判文件 及清单 |
详见谈判文件 及清单 |
详见谈判文件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企业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相关部门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5、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6、供应商在提交资质证明材料时要求同时提供原件供谈判小组审查。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一)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全权代表若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全权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相关部门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四)缴纳社保及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页面下附件。
其他说明:
①、供应商按本公告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同时提供原件供谈判小组审查。
③、供应商缴纳保证金时在银行转账单备注栏或附言处注明供应商完整的开户行信息(例如:××银行××省××市××支行××分理处)。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红章。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0年9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澧县澧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澧县五水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澧县
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13973601910
采购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瑶
联系电话:13875104958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领智工业园第A6栋
监督部门:澧县澧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澧县
拟稿:傅永明 初审:张业智 审核:吴威然
附件一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
[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________________]相关内容,
知悉供应商参加采购活 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
材 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 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